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院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作者:安全保卫部 时间:2026-04-01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清明节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在放假前对所辖区域,尤其是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等关键部位,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报送安全保卫部。

二、要严格执行学院安全管理规定,离开教学、办公、实验室等场所时切记关闭电源、气源、水源,关好门窗。不要在办公室、宿舍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

三、各系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发布安全警示提醒。假期外出的师生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警惕各种电信网络诈骗,尤其要注意外出交通安全。留校的学生要按时归寝,不要在学校周边的偏僻处逗留。

四、学生公寓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对个人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及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的人员,要仔细检查宿舍门窗是否上锁,防止宿舍盗窃案件发生。

五、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英烈、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广大师生要树立文明祭扫观念,严格遵守当地森林防火和禁燃禁放的有关规定,及时关注当地天气和交通状况,服从管理,不乱停乱放,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六、各系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动态管理,假期结束后,要及时清点返校学生情况。

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服务保障部要做好假期校园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安全保卫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巡查,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部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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