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加强和改进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1.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作为各级各类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重点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结合实际每年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提高理论培训质量。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党员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解读阐释。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山西足迹,精心打造“循迹铸魂”实景课堂,常态化开展“追寻足迹学思想促践行”教学活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任务,围绕转型发展、能源革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专题,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开发一批优秀教材、精品课程、教学案例,讲全讲准讲深讲透党的创新理论。发挥山西红色资源优势,用好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打造一批党性教育特色课程和现场教学点。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广泛组织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
3.推动学用转化。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健全在岗离岗、网下网上、平时应急的党员作用发挥机制,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广泛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打造“铸牢对党忠诚、争做三晋先锋”特色品牌,大力选树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先进典型,依托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栏,激励带动广大党员学榜样、重实干、建新功。
二、精准开展党员全覆盖教育培训
4.明确培训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7个方面基本任务,引导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到2028年底,全省党员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其中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脱产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执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和关怀帮扶。
5.完善培训方式。依托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等场所,以办班为基本形式,分级分类对党员开展集中的有组织的专题培训,到2028年底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央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为主要内容,每年开展“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结合实际组织基层党员进县级党校(行政学院)、乡镇(街道)党校、各领域基层党校等参训,一般不少于半天,县(市、区)委书记要面向基层党员宣讲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完善基本培训,注重用好现代信息技术,采取“主课堂+分课堂”、线上线下相融合、直播录播相结合的方式,让优质教育资源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实效性。
6.分级联动施训。健全完善省级示范、市级重点、县级普遍、基层党委兜底的培训体系。省委组织部每年会同省直各工(党)委举办各领域普通党员示范班不少于6期、调训不少于1000人,举办基层党员干部示范班不少于10期、调训不少于2000人;每年会同省委党校举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修班6期、调训400人左右。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直各工(党)委每年调训未参训的基层党员干部不少于本地党员总数的2%,其中普通党员不少于1%;每年对未参训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培训1次。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县直各工(党)委每年直接培训未参训的基层党员干部不少于本地党员总数的5%,其中普通党员不少于2%;每年对未参训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基层党委对未参训党员进行轮训,确保每年参加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培训的党员不少于应训党员总数的25%。各级工(党)委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成果,指导推动系统内单位包括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延伸开展党员专题培训。
7.抓实重点群体。按照《规划》对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兴领域党员的培训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目标。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省委组织部作出安排,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农村、城市社区党员实际抓好集中轮训。对机关党员,各级直属机关工委和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坚持抓机关带行业系统,组织开展本级机关党员专题培训。对事业单位党员,按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各级直属机关工委、宣传思想文化、教育、科研、医药卫生系统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和事业单位党组织针对事业单位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展党员专题培训。对企业党员,各级国资国企、金融系统管理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好所属(辖)企业党员专题培训。对新兴领域党员,加大培训力度,各级党委两新工委、行业管理部门党委(党组)和新兴领域党组织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员专题培训,探索适合新兴领域党员特点的教育培训方式。对预备党员和新党员,基层党委组织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开展1次专题培训,做好新党员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新党员开展1次研讨交流。对流动党员,由基层党委负责,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运用信息化手段跟进教育,结合实际对节假日期间集中返乡的流动党员开展培训;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日常教育培训,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教育培训。对青年党员,基层党组织应当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充分运用集中学习、案例讨论、互动交流、社会实践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三、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8.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用好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培训资源。整合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三晋先锋”APP、现代远程教育、全省党校系统信息平台等,打造党员教育培训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山西党建数字管理平台,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党员参训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精准性。
9.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支持和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充实教师队伍、提升师资能力、完善教学设施、健全激励机制,一校一策解决存在问题,整体提升办学能力。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党校、现场教学点、远程教育站点建设。用好高等院校、国有企业、行业系统等领域基层党校,以及各类党员教育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
10.丰富教育资源。以记录展现我省基层党员干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奋斗历程和生动实践为重点内容,打造精品党员教育电视片、特色教材和案例课程,建立开放共享的内容资源库。组织部门、党校会同宣传、社会工作、教育、农业农村、国资监管和高校等部门单位建立课程联合开发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群体党员推出优质课程。省、市、县党委组织部门结合实际分领域遴选本级“三晋好课程”。
11.建强师资队伍。从优秀党校教师、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实用技术人才、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中选聘党员教育讲师,省市县分级分类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库。加强动态管理,组织下沉基层授课,推动优质师资共享共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每年举办全省党员教育师资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对市、县两级师资至少每两年轮训1次。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聘任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党员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教学考核评价机制。
四、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12.压紧压实责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单位党委和党总支的直接实施责任、党支部的具体组织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宣传部门的内容提供和舆论引导作用、党校(行政学院)的优质课程课件供给保障作用,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13.健全相关制度。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构职能,依规配强工作力量。健全需求调研、学时认定、请假补课、激励约束、述学导学督学等制度。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与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效协同,建立工作会商、经验互鉴、资源共享等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调训机制,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加强党务工作者定期轮训,省市县联动实施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工程,突出抓好各部门机关党委、企事业单位党办、乡镇党建办工作人员以及各领域党务工作者、党员教育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培训。实施党员脱产培训年度计划逐级备案管理,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各级工(党)委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和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的要求,抓好经费统筹,保证教育培训所需,强化经费管理监督,建立充足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14.严格督导评估。把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严格培训纪律和学员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培训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