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位代表:
根据《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现向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提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本次提案征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学院党员大会提出的“1339”行动方案及“九大提升工程”,围绕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发展和民生问题,广泛听取汇集广大教职工对学院事业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力推进学院十五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早日把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药科类高职院校汇集智慧、凝聚力量。
二、提案要求
(一)提案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提出,发起人应当作为主提案人,附议代表不少于2人。提案要分别填写提案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见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二)提案内容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应充分调查了解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提出问题,有理有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要具体可行。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学院和教代会权限范围之内。
(三)提案的提交采取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提案的撰写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简明扼要,分析透彻,建议具体,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和可执行性。
(四)提案征集工作坚持提案质量与提案落实并重的原则。提案人(包括主提案人和2位以上附议人)在提案表上签名后,将提案表交所在分工会负责人,并由分工会负责人(若提出提案的代表不属于同一分工会,由主提案人所在分工会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后按要求报送。
三、时间安排
(一)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从即日起开始征集。各位代表可填写打印《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二)各分工会须于2025年11月27 日(星期四)将代表提案表统一交至学院工会办公室(综合楼511室),同时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工会邮箱:ykxygh2024@126.com,联系人:李清。
附件: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doc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工会
2025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