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相关部门、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工办发〔2024〕15号)精神,积极响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产教融合、校企协同、数字赋能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据学院“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任务,学院工会决定组织开展“工匠学院”建设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我省医药产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聚焦药物制剂、中药炮制、药品检验、医疗器械等核心领域,建设“数字赋能、育训结合、协同攻关”的“工匠学院”,力争培育出省级乃至国家级工匠学院建设点,打造具有山西药科特色的高技能工匠人才培养高地。
二、申报范围与主体
申报主体: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由院工会牵头,继续教育培训部、教务部、中药系、药学系、制药系、食品系、化妆品医美系、医疗器械系、科研中心、产教融合中心、数字信息中心等联合申报)。
合作单位:鼓励与产业学院合作企业、产教联合体成员单位、黄河流域中药材产教融合共同体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对照全总“1+1+N”工匠学院建设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六个有”基本条件
1.有影响力,2.有培训条件,3.有教师与课程资源,4.有培养体系,5.有线上培训能力,6.有一定培训规模。
(二)聚焦“五个聚焦”建设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工会特色。
2.师资队伍具有鲜明工匠元素。
3.能够推动区域医药产业工匠学院体系建设。
4.积极开展前沿技术培训。
5.紧密对接企业需求,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
(三)达到“三个明显”建设效果
1.特色工种明显,2.培训成效明显,3.技能提升明显。
四、申报材料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以下清单准备材料,由院工会统一汇总上报:《****工匠学院申报书》、《审批表》(见附件)
五、申报流程
院工会牵头,联合继续教育培训部、教务部、各系部,明确分工,启动申报材料准备。
1.材料撰写与审核(5月22日—5月31日),各责任部门按附件清单提交材料,院工会组织专家审核。
2.学院认定(6月1日—6月15日),院工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学院“工匠学院”名单、上报上一级“工匠学院”名单和申报版本。
3.报送上级工会(6月16日—6月20日),由院工会统一报送至山西省总工会等相关上级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工匠学院建设对学院“双高”建设、产教融合、社会服务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二)协同推进。继续教育培训部、教务部、各系、数字信息中心要加强沟通,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特色亮点。
(三)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全总“1+1+N”工匠学院建设标准准备材料,突出“数智赋能”与“产教融合”特色。
(四)注重实效。申报不是终点,要以评促建,同步推进工匠学院实体化运行与品牌建设。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至院工会邮箱:ykxygh2024@126.com
联系人李清。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工会
2026年5月22日